生杀予夺的解释
[hold power over sb.’s life and death] 形容统治者的权力极大,可以随意决定人的生死
生杀予夺,惟其所欲
详细解释
语本《周礼·春官·内史》:“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,以詔王治。一曰爵……五曰杀,六曰生,七曰予,八曰夺。”后以“生杀予夺”指有权势的人所掌握的能任意处置人民生命财产的权力。 唐 杜牧 《上宣州崔大夫书》:“今藩镇之贵,土地兵甲,生杀予夺,在一出口。” 宋 苏洵 《上皇帝书》:“其一境之内,所以生杀予夺富贵贫贱者,皆自我制之。” 明 王世贞 《凤洲杂编》卷二:“大抵今日之事,为权奸之势所胁……自天子以下,惟其言之听,生杀予夺,惟其所欲。” 续范亭 《追悼邹韬奋之死想到一切人之死》:“在农奴制度、封建制度之下,苛政 * 非常厉害,生杀予夺操之君主。”
词语分解
- 生杀的解释 .指萌生凋落、昭苏伏蛰、阴阳消长等自然规律。《庄子·天运》:“怨恩取与諫教生杀八者,正之器也。” 成玄英 疏:“应青春以生长,顺素秋以杀罚。” 唐 白居易 《桐花》诗:“地气反寒暄,天时倒生杀。”
- 予夺的解释 ∶给予和剥夺生杀予夺 ∶指赞许和贬低褒贬予夺详细解释.赐予和剥夺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柄詔王驭群臣:一曰爵,以驭其贵。二曰禄,以驭其富。三曰予,以驭其幸……六曰夺,以驭其贫。” 郑玄 注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