万章章句下·第四节

孟子   第四节  万章章句下 

  万章问曰:“敢问交际何心也?”孟子曰:“恭也。”

  万章问:“冒昧地请问与人相交会合,用哪种心思?”孟子说:“恭恭敬敬就行了。”

  曰:“却之却之为不恭,何哉?”曰:“尊者赐之,曰‘其所取之者,义乎,不义乎’,而后受之,以是为不恭,故弗却也。”

  万章说:“一次又一次地拒绝就是不恭敬,这是为什么?”孟子说:“尊贵的人赏赐的,就说:‘我收取这个东西,是最佳行为方式吗?或者不是最佳行为方式呢?’然后再接受,这是不恭敬的,所以不要拒绝。”

  曰:“请无以辞却之,以心却之,曰‘其取诸民之不义也’,而以他辞无受,不可乎?”曰:“其交也以道,其接也以礼,斯孔子受之矣。”

  万章说:“请问我们不在口头上拒绝,而只是在心里拒绝,心想:‘这东西取自于民众不是用最佳行为方式。’而用其它借口不接受,难道不可以吗?”孟子说:“人与人的交往有一定的道路,人与人的相互接受也要遵循社会行为规范,这就是孔子也接受礼物的原因。”

  万章曰:“今有御人于国门之外者,其交也以道,其馈也以礼,斯可受御与?”曰:“不可。康诰曰:‘杀越人于货,闵不畏死,凡民罔不譈。’是不待教而诛者也。殷受夏,周受殷,所不辞也。于今为烈,如之何其受之?”

  万章说:“如果现在国门外有个靠打家劫舍为生的强盗,他以正当理由送礼,按礼节赠送,这样也可以接受他抢来的东西吗?”孟子说:“不可以接受。《康诰》上说:‘杀人而掠夺财物,强悍不怕死,凡是人民没有不憎恶的。’这种人不必等待教育就可以诛杀他。殷从夏接受这条法规,周又从殷接受这条规,这是他们所不愿意更改的。如今这种杀人越货的现象愈演愈烈,如何能接受这种馈赠呢?”

  曰:“今之诸侯取之于民也,犹御也。苟善其礼际矣,斯君子受之,敢问何说也?”曰:“子以为有王者作,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?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?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盗也,充类至义之尽也。孔子之仕于鲁也,鲁人猎较,孔子亦猎较。猎较犹可,而况受其赐乎?”

  万章说:“如今的诸侯们所取的都是人民的,就好像是抵御人民。如果善于用社会行为规范来会合,这些君子也接受,请问这有什么说法呢?”孟子说:“你以为有圣王兴起,就会对现在的诸侯们一律加以诛杀吗?还是经过教育仍不悔改再去诛杀?所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去巧取豪夺的叫强盗,这是从高度抽象的角度考虑的。并不是把他看成是真的强盗。孔子在鲁国当官的时候,鲁国人玩争夺猎物的游戏,孔子也参加玩这种游戏。争夺猎物尚且可以,何况于接受他们的赏赐?”

  曰:“然则孔子之仕也,非事道与?”曰:“事道也。”

  万章说:“那么孔子之所以当官,不是为了从事人生的道路吗?”孟子说:“他是在从事人生的道路。”

  “事道奚猎较也?”曰:“孔子先簿正祭器,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。”曰:“奚不去也?”

  万章说:“从事人生的道路还要去争夺猎物吗?”孟子说:“孔子先用文书籍册规正祭祀仪式上用的器物,不用四方献来的食物供祭祀改变文书籍册规正之用。”万章说:“那么孔子为什么不离去呢?”

  曰:“为之兆也。兆足以行矣,而不行,而后去,是以未尝有所终三年淹也。孔子有见行可之仕,有际可之仕,有公养之仕也。于季桓子,见行可之仕也;于卫灵公,际可之仕也;于卫孝公,公养之仕也。”

  孟子说:“他是为了兆民,兆民足以有所行为,而国君不行为,而后他才离去,所以他没有在一个地方淹留过三年。孔子有时见到道可行而可以出来当官,有时可以会合时可以当官,有时因国君养贤而当官。对季桓子,是道可行才当官;对卫灵公,是为了会合其意才当官;对卫孝公,是因为国君养贤才当官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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